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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会计·育正讲坛】第十五期:严谨治学明法理,精研教材促规范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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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2日,会计学院“育正讲坛”系列活动如期举行,邀请学院法学博士高原担任主讲,围绕“消费税纳税人界定与教材表述纠偏”展开深度辨析。讲座以现行税法为依据,系统梳理教材中涉及表述不清、概念混淆等问题,有效促进了教师队伍对教学材料规范使用的深入认识。 高原援引财政部多项规范性文件,通过比对教材内容,对教材中关于消费税纳税主体的表述进行了细致剖析。她指出,教材中“生产、销售”并列的表述易引发歧义,而法律明确规定纳税主体为“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”。在分析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时,她认为教材表格缺乏统一标注标准,未能清晰区分“生产环节”与“零售环节”,这种模糊处理方式极易导致理解偏差。她强调,教学和教材编写中必须坚持“溯源根本”原则,即直接参照权威法律文件,注重法律依据的准确引用,以确保教材内容的规范性和知识传递的准确性。 “育正”讲坛活动探讨现场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,高原以深厚的学术素养和严谨的治学态度,展现了学院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准,为学院教师树立了学术标杆。与会老师表示,此次讲座不仅深化了对消费税制度的理解,更增强了严谨治学、规范教学意识。 本次“育正”讲坛围绕会计专业理论开展深入研讨,充分体现了会计学院“以教促学、以研促教、依法治学”的办学方针。下一阶段,学院将严格规范教材编写与使用管理流程,着力推进教学资源质量提升,为建立高标准、专业化、制度化的教学管理体系提供有力支撑,切实增强学院教学科研发展动力。(文/图:徐彦;复审:华秋红;终审:陶红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