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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学院2023-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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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、《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》、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4〕181号)及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报、班级评议、二级学院审核、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,拟推荐审计(中职单招)2201班张丽等45名同学为2023-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(见附表)。 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11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联系会计学院学工办反映有关情况。 联系电话:13585397073;邮箱:468035866@qq.com。
会计学院 2024年1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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